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6月-2019年5月生石灰粉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 2018年6月-2019 年5月生石灰粉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7-TL-0101 |
2018年6月-2019 年5月生石灰粉采购招标 |
2018年6月-2019 年5月生石灰粉采购招标 |
1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文件;
3.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其经营范围须具备销售生石灰粉的资格和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重复投标);
4.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2万吨/年以上生石灰粉的能力;
5.有三年以上火电厂或类似工业企业生石灰粉的供货业绩;
6.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三年所供生石灰粉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最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因产品问题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