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组管道、设备着色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为了降低项目费用,公平合理、择优选择单位。经公司研究决定, 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承包单位,现对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机组的设备标志标识管理,拟在3号机组C修工作结束后,对3号机组所属设备及管道按照《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进行完善。
二、招标范围
在#3机组设备、管道、支架、防护罩、阀门等设施的除锈刷漆;#3机组管道色环、介质流向、标示的安装工作及安装辅材的提供;配合施工需要使用的脚手架运输、搭设、拆除等。
三、工期
有效工期 30天,计划自2018年5月 20日开工至 2018年6月20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4.1.3 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1.5除特殊说明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有资质的检修、施工厂家投标。具有经过年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该工程相应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和施工能力。
4.2资格专项条款
4.2.1、具有完成该工程的相应资质,不低于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施工类资质。
4.2.2、具有300WM或600MW以上燃煤机组火电厂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本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技术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不少于3个。
4.2.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4.2.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和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04月23日14:00起至2018年04月28日14: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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