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00MW)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引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00MW)机组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引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锅炉是四川锅炉厂设计制造,型号为CG-670/13.7-M1型锅炉。锅炉烟风系统配置有两台Y4-2×60-14No28F型离心引风机,脱硫系统配置有一台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的动调轴流增压风机。机组计划进行超净环保改造,风机系统无法满足机组出力需求,需进行引增风机合并扩容改造。在原有引风机基础上利用双级离心风机进行扩容改造并配置变频器进行调速运行,同时拆除增压风机系统并进行相关烟道优化。本次招标范围为1号机组的2台离心式引风机、电机、变频器及其附属设备。
1.2招标范围
采购2台引风机及配套设备(含离心风机本体、进口调节门、机壳、电动执行器、高压电机、油站、配套变频器及其相关设备等),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0台火电机组离心引风机和4台动调轴流引风机整机投运业绩,且机组容量为200MW及以上容量。每个业绩须附合同、技术协议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等)扫描件,供货范围至少包括:叶轮、机壳、执行器、测温设备、测振设备等。
2.3投标人须为所招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方式。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诉讼证明。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4月23日9:00起至2018年0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2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