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耐磨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4-06078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耐磨管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机组概述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的长江南岸,水陆通畅,配备专用燃煤接卸码头。有2台300MW、2台600MW火力发电机组。
1.2本项目招标范围:
1.2.1 供热耐磨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2.2.8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生产制造厂家。
2.2.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2.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火力发电厂或供热电厂招标产品至少3个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4月24日9:00起至2018年4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