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粤黔电力 #1、#2机组脱硫和湿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筑安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800C12N09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机组脱硫和湿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筑安装项目)已由 贵州粤黔电力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粤黔电力 ,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粤黔电力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贵州粤黔电力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粤黔公司位于贵州省盘州市响水镇,项目机组容量为4×600MW。其中其中#1、#2号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 制造,锅炉形式为亚临界参数“”型布置的汽包炉,采用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露天布置燃煤锅炉。
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两塔串连脱硫装置,有吸收塔及预洗塔各一座,吸收塔塔内配有四层浆液喷淋管,每层喷管配有148个喷嘴,还配有两层屋脊式除雾器及一层管式除雾器。预洗塔塔内配有两层浆液喷淋管,每层喷管配有148个喷嘴。
通过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的烟气,再经过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处理后经烟囱排出。因现有设备无法保证烟气在脱硫装置的出口SO2排放浓度<30mg/Nm3,烟尘排放浓度<5 mg/Nm3的要求,即达到《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机组排放要求,所以需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本次招标为施工标段,建设工期从设备停运开始,单台机组施工净工期不得超过90天(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进场之日起)。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派人到招标方现场核实现场工作环境,做好施工队伍进厂的准备工作,保证项目的及时开展。
特别说明:招标方的机组检修计划受电煤、气候、调度、政府等多方因素的影响,投标方的设备交付进度与工程进度要无条件满足机组检修计划或调整计划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负责脱硫和湿电安装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范围包括:脱硫和湿电安装项目相关的设备拆除、安装、材料采购、运行调试等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1台6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机组脱硫、电除尘安装成功业绩,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被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粤电集团列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4月24日至2018 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 11:30,下午2:00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现场缴纳标书款,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或者采用邮购+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8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购标室联系确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5月15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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