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2018年5月山东公司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招标四部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超临界#1、#2机组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2月通过168小时试运转入商业运营,年发电量约35亿千瓦时,本次招标为两台机组所产生附属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销售和处置。
2 建设地点:
3 招标范围:
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销售和处置,粉煤灰年产量40余万吨、炉渣年产量约4万吨、脱硫石膏年产量约12万吨,具体数量计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检斤为准(计量衡额定称重为150吨)。
投标方正常情况下必须全部采用全封闭专用罐车运输粉煤灰;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在外运时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所需车辆由投标方自备,投标方必须有能力及时组织运输车辆,满足可靠运出,不出现高料位现象(临清公司灰库料位不超过11米),粉煤灰正常运行期间保持在5米以下,炉渣、脱硫石膏不能影响正常的设备生产运行。投标方安排人员负责协助操作及设备检查工作,全面负责周围地面清理和卫生清扫工作。
4 投标方资格要求:
4.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使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作为原料的产品(或原材料)或者具有经营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相关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或最终消纳方通过环评批复的证明材料。
4.4 业绩要求:各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经营业绩,并提供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不小于2万吨及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封闭储存场地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案。
4.5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 投标人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7 投标人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自身行为受到经济诉讼的情况。
4.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环境保护事件。
4.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10对于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或假冒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等资质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未被列入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外包单位。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10时00分(如有变化以招标代理的开标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