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一、三期煤场全封闭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为集团公司批复的2018年技改项目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一、三期煤场增加全封闭装置EPC的全部监理工作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一、三期煤场全封闭改造监理 |
0、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两个煤场全封闭施工监理业绩或跨度100米以上的钢结构公用建筑施工监理业绩,至少有一个监理项目已经顺利投运。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4.2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09:00起- 2018年05月0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一、三期煤场全封闭改造监理 |
|
1200元 |
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
GDCX05-JGZB18-0595/01 |
107006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5月29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