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2018年第十五批集中招标(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3号项目EPC总承包、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3号项目
项目地点: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建成投产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8-TD-DFNY-0000-1-0013-1/1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115MW)EPC总承包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不含110kV升压站、送出工程,分界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口,包含35kV电缆头制作及安装、集电线路光纤与站内通讯设备的熔接、站内集电线路敷设)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2 |
2018-TD-DFNY-0000-1-0013-1/2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130MW)EPC总承包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不含110kV升压站、送出工程,分界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口,包含35kV电缆头制作及安装、集电线路光纤与站内通讯设备的熔接、站内集电线路敷设)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3 |
2018-TD-DFNY-0000-1-0013-1/3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115MW)建设监理 |
一、土建工程: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不含升压站); 二、机电工程:光伏场区全部机电工程(不含升压站) 三、其他 1)监理范围包括以上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 2)参加设备到货验收; 3)参与各系统设备的合同谈判; 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5)工程(含外委)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00.00 |
4 |
2018-TD-DFNY-0000-1-0013-1/4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130MW)建设监理 |
一、土建工程: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不含升压站); 二、机电工程:光伏场区全部机电工程(不含升压站) 三、其他 1)监理范围包括以上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 2)参加设备到货验收; 3)参与各系统设备的合同谈判; 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5)工程(含外委)验收及竣工结算等监理工作。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00.00 |
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115MW)EPC总承包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其它: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 - 3年内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15-2017); - 3年内累计容量1000MW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 3年内累计容量3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 3年内10个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 3年内累计400MW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并担任过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EPC总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或一个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经理职务经历,且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为准)。 (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9)不得在国家电投集团或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
2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130MW)EPC总承包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 - 3年内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15-2017); - 3年内累计容量1000MW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 3年内累计容量3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 3年内10个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 3年内累计400MW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并担任过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EPC总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或一个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经理职务经历,且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为准)。 (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9)不得在国家电投集团或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115MW)建设监理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 监理单位必须具备3年内不少于5个独立光伏的监理业绩,或3年内不少于10个电力工程监理业绩(提供有主要合同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至少担任过2个不小于50MW的光伏发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验或一个光伏领跑者监理业绩,年龄50周岁以下。(总监经历需提供甲方证明) 4. 监理人员资格: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工程师证。 5.拟派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类似工程经验,其中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的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专业工程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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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130MW)建设监理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 监理单位必须具备3年内不少于5个独立光伏的监理业绩,或3年内不少于10个电力工程监理业绩(提供有主要合同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至少担任过2个不小于50MW的光伏发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验或一个光伏领跑者监理业绩,年龄50周岁以下。(总监经历需提供甲方证明) 4. 监理人员资格: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工程师证。 5.拟派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类似工程经验,其中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的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专业工程师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 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