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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一)招标(二)项目编号:A6501010101000174004 (三)项目名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

(二)项目编号:A6501010101000174004

(三)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项目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设计、采购(含制造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出厂前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0174004001

(二)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项目

(三)标段分类代码:C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7200

(六)保证金(元):10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它

(八)标段内容描述: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设计、采购(含制造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出厂前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其设计的轨道交通防护设备必须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轨道交通防护设备鉴定成果证书或具有此类证书单位授权使用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人防系统总承包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经历,并至少担任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人防设备生产或安装技术工作5年(含)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人防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安全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人防总承包工程的设备安装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职务。 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须提供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10时30分前在乌鲁木齐市网(.cn)上发布。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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