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年村级惠民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年村级惠民生项目,由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核准,招标人为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阜康市滋泥泉子镇村级惠民生项目(第一至第五标段)施工、第六标段(第一至第五标段)监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标、监理标。
1、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村级惠民生项目第一标段(东湖中心村安装用电路灯110盏、灯源50瓦)
2、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村级惠民生项目第二标段(二道河子中心村安装用电路灯110盏、灯源50瓦)
3、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村级惠民生项目第三标段(何家湾中心村安装用电路灯110盏、灯源50瓦)
4、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村级惠民生项目第四标段(南泉中心村铺设柏油路,宽6米,5000平方米(油面厚度5厘米))
5、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村级惠民生项目第五标段(树窝子中心村铺设柏油路,宽6米,5000平方米(油面厚度5厘米))
6、阜康市滋泥泉子镇2018村级惠民生项目第六标段(1-5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2建设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至2018年4月28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4.2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施工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近三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疆外单位还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确认,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
监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近三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登记手续。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确认,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 2018年4月24日至 2018年4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20:00,在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写字2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500元/本/标段,监理标: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施工标(1-5标段):10000元/标段,监理标(6标段):5000元。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