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13]210号、[201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及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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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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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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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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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目标/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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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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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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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新立城镇爱国村,即聚业大街以东,净乙六路以南,规划路以北,空地以西围成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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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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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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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景观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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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工程景观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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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9月2日,共计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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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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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绿化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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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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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8月13日,共计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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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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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标段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施工一标段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施工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不亏损,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人员要求相关专业配备齐全。施工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在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报名时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标段的总监、其他监理人员、施工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私自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6〕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近五年(2012-2016年)内出现过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死亡)质量事故的企业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