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升压站安装、调试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的陆上升压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1024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东沙北条子泥,离岸距离约42km。总装机容量为302.4MW,共布置63台上海电气4.0MW及12台远景能源4.2MW的风电机组。
1.1.1 2.3招标范围:本合同包括的主要电气安装工程项目:
(1) 站内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所有新增电缆电线安装工程(含35kV和1kV电缆及其防火封堵,以及连接导线及金具);与基础件有关的安装工程;所有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
(2) 完成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3) 完成与海上升压站、陆上已建电气设备以及电网的整体系统联调;所有风电场工程范围内设备整套启动调试。
(4) 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参与三方交接验收;所有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
(5)完成220kV进线架空线路安装、调试,铁塔基础钢筋制作安装,基础浇筑、回填、基础保护帽、基础护坡;铁塔组立、安装、调试、接地;架空线(包含导线、地线、跳线、ADSS光缆)架设;光缆施工及光纤熔接等。
(6)施工中余物清理费及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协调费用等。
(7)参加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检查、试验、验收等;配合业主方通过工程过程中的相关质检,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2018年5月30日-2018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5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装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中电建协颁发的电源工程类乙级《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4)通过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工程项目和1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风电项目变电站安装、调试工程,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附合同证明,业绩表无效)
(6)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220KV变电站安装、调试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姓名必须体现在合同中或者竣工验收单等证明材料中,业绩表无效)。
(7)投标人须设立专职安全员(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C本,且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5月 1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