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130/17-CL-02)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李俊乡
一、招标条件
华电海原李俊堡一期100MW风电 110kV 送出线路导线及地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资本金及项目融资;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0/17-CL-0201 | 110kV 送出线路导线及地线 | 110kV输电线路导线85.282吨,110kV输电线路地线14.44吨 | 853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导线生产制造企业。
2.投标人应有相应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
3.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方应具有不少于5条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供货业绩。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4.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9.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4-2016年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5 11:10到 2018-05-03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客服 第二步: CA 数字证书申请。会员单位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制作投标文件、加解密上传、签章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三步:网上报名。会员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选择招标项目标段进行报名,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 第四步:标书购买及下载。登录电子招投标业务系统,选择招标项目标段,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五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请各投标人在网站首页“客服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离线投标客户端(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点击进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05-17 09:00 。 开标地点: 北京-金龙潭大饭店。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