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用房加固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用房加固维修改造工程(原商务厅办公用房),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用房加固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2018(XY-RF)007
1.3、
1.5、项目资金: 595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招标范围:对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用房加固维修改造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
1.8、建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2.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
2.7、所投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2.8、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9、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2.9.1须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近三年内在新疆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相关业绩。
2.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9.4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造价单位备案手续,
2.9.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在本单位注册(或者在本单位新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件可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设计负责人具备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登记备案手续, 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02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5、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