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务川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贵州省务川县红丝乡内
建设规模:2×53MW
项目整体进度:2018年11月30日下闸蓄水;2018年12月30日首台机组发电;2019年3月31日第二台机组发电
2.2 招标范围
2.2.1设备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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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近一年在国家电投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4.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本标段设备的制造商(公司)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有照明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 2、主要照明设备的生产厂家须持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如投标设备为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后)至少有2个类似/相同规模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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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与本招标项目的发包人、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近一年在国家电投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5.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检测的单位资质有应具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资质。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类似工程的相关工作管理经验和业绩。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