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2018年04月25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省张家口市电厂煤场棚化改造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招标人为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北省张家口市电厂煤场棚化改造项目主体建安工程进行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电厂内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时间以现场实际工期需要为准。
项目概况: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煤场(以下简称煤场)位于厂区的东南方向,原有的设计储煤总量为9万吨,用于满足两台330MW机组燃煤的正常储运要求。煤场分南北两侧布置,东西方向总长度为175m,南北方向总长度为98m,煤场外围有挡煤墙加防风抑尘网设施,煤场配置有喷淋降尘设施;煤场中间为斗轮机和#7皮带机(单路),皮带呈东西方向布置,皮带机带宽1200mm,总长度为205m左右;斗轮机配置数量为单套,型号为SR1200/600.30型,斗轮悬臂的回转半径为30m,轨距为6m,斗轮机起底高度为19.354m。
现有汽车卸煤沟卸车位区域为四周敞开布置,上部设有顶棚,四周没有围挡抑尘设施。卸煤沟区域存在撒煤现象,遇大风天气,煤粉飘扬,是厂区一个无组织排放污染源。
现有煤场四周设置了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总长度为600m;防风抑尘网基础挡煤墙高1m,防风抑尘网高18m。
现场条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范围(不限于此):
河北省张家口市电厂煤场棚化改造项目主体建安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煤场原挡风抑尘网及基础,煤场及卸煤沟基础采用桩基,同时设计2.5米(地坪零米往上2.5米)高挡煤墙。煤场、汽车卸煤沟挡风抑尘网(600米)保留性拆除利旧,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搬运、清理至指定地点。
(2)土建部分:桩基础、承台、挡煤墙等,水泥路面拆除及重建;原有斗轮机基础护坡加固改造;原有推煤机库拆除,并在煤棚内部新建一个推煤机检修跨(原推煤机库房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利旧并移位安装);汽车卸煤沟西侧50米挡煤墙加高0.5米。
(3)照明系统:除煤场钢网架及卸煤沟钢屋架中照明系统外,其他由本标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箱、检修箱、灯具、灯具安装材料、电缆、电缆敷设、电缆埋管、接线盒、控制器等(所有电控、照明装置采用防爆型);
(4)水平主接地网防雷接地系统、地面排水系统;
(5)煤场、汽车卸煤沟周围道路修缮(含排水系统)(800m*8m*30cm);汽车卸煤沟周围地面修缮、加固硬化。
(6)煤场内因施工需要煤的搬倒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配合安全性评价、环保评价、消防系统等验收;负责职业健康评价;
(8)煤棚两侧挡煤墙、防洪沟、雨水收集系统统一考虑。拆除原有煤场周围DN400雨水管网,并新建DN600雨水管网。煤场周边与封闭煤场基础碰撞的其他地埋管道及阀门井、检查井需要改建及地坪复原。煤场仅有一路消防喷淋管道,需从综合水泵房处新新接1根消防喷淋管道至煤场,作为消防炮的消防供水管道。
(9)3套车轮清洗装置及其建构筑物,水源接自煤场附近公用水管道系统。
(10)其他所有包含的内容。
在改造过程中,造成厂区道路损坏的修复,对原有建筑、原有设备的保护、折除、移位、恢复原貌及余物清理。
本工程范围内的检测、供货、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设备标识标牌等,以及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河北张家口地区电厂主体建安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干煤棚施工业绩(跨度不小于90米)或两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体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 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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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2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3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以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近五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五年。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09:00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mentPrice_9541">1 |
河北张家口地区电厂主体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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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GDCX01-SGZB18-0096/01 |
25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15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