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电衢州新农都二期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8-04-26
(招标编号: CHDTDZ023/18-QT-02)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衢州市衢州市境内
一、招标条件
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五个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多座小型水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3/18-QT-0201 |
衢州新农都二期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
衢州新农都二期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衢州新农都二期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行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总监资质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配有不同施工阶段及不同专业所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参与光伏建设工程监理的资历,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省(部)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不少于1个同等规模光伏项目的监理业绩。
6.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8.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权威部门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用证书。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且合同执行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内容,将取消其本标段的投标资格;如发现证照、资质、业绩的刻意虚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一年内后续项目的投标资格。
13.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有效评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6 16:48到 2018-05-03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