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抗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4-26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长兴电厂抗燃油采购项目。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述:
华能长兴电厂2×660MW燃煤机组“上大压小”工程2×660MW国产燃煤超超临界机组厂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金村东侧,北面和东面为杭宁高速公路、104国道和铁路宣杭线,东临吕山港支流,南临吕山港,西侧紧靠乡级公路。
华能长兴电厂汽轮机组由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设计,主机油系统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给水泵小机油系统由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引风机小机油系统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供货,高低压旁路油系统由北京国电恒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供货。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日常维护补换油需要,需采购一批抗燃油。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供货范围为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抗燃油,详见下附表: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桶) |
抗燃油\Quintolubric 888-46\180KG |
180KG/桶 |
4 |
抗燃油\FYRQUEL EHC PLUS\230KG\阿克苏 |
230KG/桶 |
4 |
抗燃油\Reolube Turbofluid 46SJ\208L\上海意航化工 |
208L/桶 |
4 |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油脂类产品的销售资质。
2.2.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三个及以上油脂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4月26日09:00时起至2018年5月4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