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地铁二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8]-工程-公开-0049
一、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二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50.00%,政府投资5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6106.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
(二)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 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卸货、仓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招标人的仓库)、二次搬运、安装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试运行、开通、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售后服务、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的提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第一标段通风空调电控柜,合同估算价4951万元;第二标段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合同估算价1155万元。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工期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8]-工程-公开-0049-01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第一标段通风空调电控柜 800 日历天4951.00 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卸货、仓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招标人的仓库)、二次搬运、安装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试运行、开通、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售后服务、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的提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详见《用户需求书》。第一标段为通风空调电控柜,合同估算价4951.00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8]-工程-公开-0049-02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第二标段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 800 日历天1155.00 包括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卸货、仓储(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招标人的仓库)、二次搬运、安装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试运行、开通、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售后服务、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的提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详见《用户需求书》。第二标段为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合同估算价1155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第一标段通风空调电控柜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5000万元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电控柜、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采购第二标段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2000万元
3.其他要求:
第一标段:
3.1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所投通风空调电控柜设备具有至少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仅限地铁、轻轨)的开通运营业绩(每个业绩涵盖不少于200面开关柜)。
3.2投标人须是通风空调电控柜设备的制造商,且该制造商是针对本项目所投柜型的唯一授权制造商;
3.3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第二标段:
3.1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所投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具有至少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仅限地铁)的开通运营业绩(每个业绩涵盖不少于50台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
3.2投标人须是应急照明电源装置(EPS)设备的制造商;
3.3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四、 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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