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岳村水源地架空线路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工程地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岳村10KV线路#27线杆和#29线杆间架空线改为直埋电缆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供货、试验,原有线杆的拆除和改造、电缆的地下直埋敷设、穿越既有设施(公路、铁路、管道、河流等)的施工(各种方法)、施工破坏既有设施的恢复、施工租地、工程用地复耕、青苗补偿、树木及其他设施的拆迁赔偿等。
工期要求:
从招标方通知进厂之日起,设计、安装、施工、供货、试验等所有工作30天完成。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的有效证件: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合同: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2个10kV及以上线路施工项目并成功运行业绩。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²
2.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8 年4 月 27日至 2018 年 5 月 7 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