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长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南线主管网升级改造(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
大唐长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南线主管网升级改造(第二批)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供热一次管网改造工程。管径为DN1200补偿器由原直埋波纹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数量为32台,并为更换的套筒补偿器新建检查井16座。在原分支管道上更换安装18台焊接球阀,5处一次管网局部更换等。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大唐长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南线主管网升级改造(第二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见技术规范:
本工程为供热一次管网改造工程。管径为DN1200补偿器由原直埋波纹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数量为32台,并为更换的套筒补偿器新建检查井16座。在原分支管道上更换安装18台焊接球阀,5处一次管网局部更换等。投标方负责办理市政施工手续及补偿,相关地下构筑物探查、会签、保护,防腐保温、穿墙套管防水、探伤等。参考工程量清单。
工期:2018年7月1日-2018年8月19日(工期暂定50天)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承接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需参加现场踏查,并以招标单位的现场踏查确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项为否决投标条件之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8日。
标书费:3822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150022元人民币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18日上午10:00。
5.2送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5.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