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酸性气处理装置满足新标准改造项目酸性气燃烧炉壳体、尾气焚烧炉壳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519-2101-4729-B1
2.项目内容:SNEI福建酸性气项目酸性气燃烧炉壳体、尾气焚烧炉壳体2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焚烧炉\60t/h 3900×12350 Q245R正火 1.00 台 包1-酸性气燃烧炉壳体、尾气焚烧炉壳体
2 焙烧炉\32.57t/a Φ4300×9200 Q245R正火 1.00 台 包1-酸性气燃烧炉壳体、尾气焚烧炉壳体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15日、福建酸性气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满足交货期和付款条款的要求 3.2012-2016年类似装置工业炉壳体(燃烧炉、焚烧炉、在线炉等)制造业绩≥4台,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标的明细页、盖章页) 4.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取得A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效营业执照为依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4月27日8:00时至2018年5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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