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8
(招标编号: CHDTDZ105/16-QT-04)
一、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 #3机组绿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05/16-QT-0401 |
#3机组绿化 |
#3机组绿化 |
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机组绿化】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投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2.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施工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绿化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绿化施工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承担过国内类似业绩。投标人业绩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5.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6.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8 09:02到 2018-05-0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