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电部推煤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2台推煤机及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供货时间为签署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供货。
供方需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包含产品合格证、一致性证书、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维修工具等;报价请注明产品数量、型号、开具发票种类、税率等。
供方需提供完整、详尽的关于验收、储存、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提供保证设备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经销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个实际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在按照国家关于车辆售后三包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一年保修期内由于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免费进行维修及保养。
6)本次接受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设备的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7)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国外技术提供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提供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8)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规转包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因所提供的同类投标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在国内投标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 5月8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18日10时00分(待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开标前五天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短信提醒)。
4.2送达地点:北京(待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