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首站建设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新建向鹿泉区供热的热网首站,首站规模按2020年热负荷考虑,同时预留远期(2030年)热负荷发展后的扩建空间。2、3、5和6号机进行供热改造,近期(2020年)向鹿泉区供热的热源主要由3号机组和5号机组提供,初末寒期,利用6号机组现有的尖峰凝汽器回收一部分乏汽余热对外供热。2号机作为向井陉、鹿泉供热的备用热源。工期要求:供热首站、厂区管道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拟定于2018年6月1日开工,2018年10月15日完工;配合2018年10月30日完成循环水管网注水、清洗、试压,2018年11月15日完成整体调试及168试运行。(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正式通知为准)。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主要“阶段质量”一次验收通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首站建设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上安电厂至鹿泉区供热首站建设及厂内配套改造项目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3项及以上类似安装、改造施工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
4.申请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
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7日9:00起至2017年5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4月27日9:00起至2018年5月4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2.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