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炉管运行状况监测装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炉管运行状况监测装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采用EPC模式,项目内容包括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 5 个300MW以上电厂应用2年以上的成功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具有改造项目3年以上成熟的应用经验。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5.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5.4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2.5.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2.5.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2.5.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5.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04 月 28日9:00时起至 2018 年 05 月 03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招标文件费:526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