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3输煤系统皮带值班及输煤系统设备、环境卫生清扫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3输煤系统12段皮带(共计19条,长度均>50米)及转运站主辅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值班看护巡检及相关的定期工作(不含运行班长、集控员、斗轮机、翻车机主值岗位工作)。
2)输煤系统(含煤场周边)室内地面、室外地面及道路环境卫生清扫。3)用工配备满足《运维发包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及日常管理、劳动防护等要求。
1.2招标范围:
1)#3输煤系统12段皮带及转运站主辅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值班看护巡检及相关的定期工作。
2)输煤系统(含煤场周边)室内地面、室外地面及道路环境卫生清扫。
1.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用工相关内容,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安全施工简历,且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28日9:00起至2018年5月6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无格式要求,投标人自行制作)、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