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引风机改造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 台660MW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HG-2141/25.4-HM15 型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锅炉形式为一次再热、单炉膛、四墙切圆燃烧方式、尾部双烟道结构、采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固态排渣、平衡通风、全钢构架、密闭布置、全悬吊结构Π型炉。锅炉设计煤种为锡林浩特胜利煤田原煤,正常点火及助燃用油为零号轻柴油,油枪采用机械雾化。灰渣采用干式固态除渣方式,飞灰采用气力干除灰,炉渣由汽车运输至厂外灰渣场;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简称:SCR)法全烟气脱硝。风烟、脱硫系统配备两台ASS-3750/2120-2G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为沈阳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生产;脱硫系统未设置增压风机。原引风机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故需要对锅炉配套的引风机进行改造。
规模:2×660MW。
工期: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炉计划于2018年8月1日前全部设备到货,停机改造工期35天;6号炉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确认为准。
招标范围: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机组5号、6号锅炉4台引风机改造总承包工程,包括引风机(含油站及配套辅助系统)、进出口部分烟道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施工、调试、交付使用,以及改造范围所涉及设备、烟道等的拆除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近五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总承包工程或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供货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8日9:00起至2018年5月1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28日9:00起至2018年5月7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2.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
递交方式: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