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QZB2018-0424
开标时间:2018-05-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万元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BQZB2018-0424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科研检测分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QZB2018-0424
2.2项目概况:采购CCTV管道机器人1台、管道潜望镜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采购CCTV管道机器人1台、管道潜望镜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数量:各1台
2.5供货地点:长春市
2.6供货期: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自行约订
2.7招标控制价:350000元
2.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均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投标人均须提供企业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以来的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 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不亏损)和业绩
3.6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设备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7投标人须设有24小时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3.8投标人均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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