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招标编号: CHDTDZ050/17-JL-01)
一、招标条件
华电广州增城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 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万元) |
CHDTDZ050/17-JL-0101 |
主体工程施工监理 |
主体工程施工(含厂外取水工程) |
2000 |
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工程施工监理】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及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监理方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1人,总监应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和行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必须全过程参加过“9F”级或同类燃机工程,同时全过程参加过600MW级及以上燃煤火电工程监理服务,至少担任过其中一个同类工程的项目总监,总监应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发电厂监理管理协调的工作。
5.近5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所完成的监理工程具有至少2台(套)已投运“9F”级同类燃机主体工程监理业绩,近10年(200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所完成的监理工程中应具有至少2台(套)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投运业绩。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3年内(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5年~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需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年,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5-03 10:27到 2018-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