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AS厂房特种汽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田湾核电厂5、6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地理坐标:东经119°27¢33²,北纬34°41¢08²。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新浦区中心约28km,距海州区中心33km;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均为直线距离);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2.2设备名称:AS厂房特种汽车
设备数量:15t废物桶运输车1台、3t柴油叉车1台、2.5t抱桶柴油叉车1台;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本次采购车辆具有办理牌照需求,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交货时间:2019年8月15日 交货地点:田湾5、6现场指定地点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3日15时至2018年05月09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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