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1、2斗轮堆取料机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1、2斗轮堆取料机检测项目,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有关规定。
1.2招标范围
(1)1号斗轮机(DQ600/1200.30)。常规安全检查(包括整机外观检查、安全器件检查);结构无损探伤;钢结构静、动态应力测试;整机稳定性测试;斗轮接地力测试项目的检测。
(2)2号斗轮机(DQ600/2000.35)。常规安全检查(包括整机外观检查、安全器件检查);结构无损探伤;钢结构静、动态应力测试;整机稳定性测试;斗轮接地力测试项目的检测。
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1.3工期要求:
本合同期限:总工期15天,计划2018年三季度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核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有国家、行业、电力系统的不良记录。
2.1.4同一标包的投标人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资格条件
2.2.1投标申请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国内企业的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2.2投标申请人2015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火电厂斗轮机钢结构设备检测业绩。
2.2.3投标申请人具备国家级检测资质,资质中应包含斗轮堆取料机和无损探伤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7日~2018年5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