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脱硫一级吸收塔除雾器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
2.2 项目概况: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脱硫一级吸收塔除雾器物资采购。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位置 |
1 |
除雾器 |
MEV30 |
套 |
1 |
2号脱硫一级吸收塔 |
3.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对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须具有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
(11)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二)必备条件: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600MW以上同类品业绩3项及以上(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为瑞亚安、Agilis、蒙特斯、ART进口除雾器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5月7日10:00起至2018年5月14日16: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