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7
(招标编号: CHDTDZ049/17-QT-02)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3机组冷却水塔加固及防腐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9/17-QT-0201 |
#3机组冷却水塔加固及防腐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编制 |
#3机组冷却水塔加固及防腐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编制 |
100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机组冷却水塔加固及防腐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编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3整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5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具有本项目设计规模或其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提供同类项目成功应用业绩及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6.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具有相关工程设计业绩的人员;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10.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5-07 09:00到 2018-05-11 17:00。
联系人: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