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2018-05-15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与丽江地区永胜县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是规划中金沙江中游河段八个梯级水电站的第七级电站,上接龙开口水电站,下临观音岩水电站。坝址右岸属大理州宾川县,坝址左岸属丽江地区永胜县。电站距宾川县县城公路里程68km,距大理市公路里程128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415km。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23.0m,总库容为16.93亿m3。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水土保持、库区航运、旅游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地下厂房、泄洪表孔等建筑物组成,总装机容量216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36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保证出力为946.5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99.57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610h。
2.2采购范围
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以上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收优惠减免、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事项备案业务。在2018年5月25日前,提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如下。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AA级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
(3)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已成立五年(含五年)以上,所内年度检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6人(含6人)以上;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具有丰富的经验,有最近3年承担3个以上 (类似)税收服务的业绩。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5 项目服务人员资格:
本着优质服务的原则,事务所进驻以上公司进行税收服务的工作人员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业务素质、敬业精神等方面要达到如下标准:
(1)项目经理需从事税收服务工作超过10年,具有 (类似项目)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2)项目主审需具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从事税收服务工作5年以上,工作勤恳,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具有 (类似项目服务)的工作经验。
(3)项目助理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基础,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表达和理解能力,能够掌握全面的税收知识,应达到独立工作能力、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生理缺陷(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无犯罪记录。
3.6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采购安排
(1)公告期为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7:00时。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