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B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能源字(2017)1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汇能集团长滩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
2.2工程规模: 2×660MW超超临界新建工程。
2.3招标范围:二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100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二号循泵房安装工程等。详见附件“施工招标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3-2017)有不少于2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具有严寒地区施工经验(附工程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所承包的火电施工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任何工程质量事故。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或者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兼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不少于1个 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承装一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相关要求。
3.2.4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B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企业财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
3.4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业绩要求,必须依据所列业绩表附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和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真实有效的业主方联系人手机号码、通信地址。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和业绩表对应,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不提供业绩扫描件或提供虚假业绩的;业绩联系人无法电话联系到或经核实为虚假电话等情形的;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8日(8:30时-12:00, 14:30-18:00)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照常上班,逾期不再接受)。
4.2 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检;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A4纸打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联系人电子邮箱、公司邮箱);
(7)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表中必须附可有效联络的业主方联系人移动电话、通信地址)。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售后不退。(标书包括书面版本及电子版本,来时请自备U盘或其他拷贝工具)。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9:00(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