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招标编号:CHDTDZ034/18-SG-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衢州市新农都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浙江华电衢州新农都二期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将光伏板铺设于浙江衢州新农都批发市场屋顶之上。本项目依托浙江衢州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的楼面屋顶,拟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体拟利用浙江衢州新农都批发市场5#综合市场、9#干货市场、11#水产冻品市场的屋面,屋面面积使用4.75万平方米。目前公司已与衢州新农都批发市场签订屋面租赁协议,工程所在地位于G60 杭金衢高速衢州东出口以东8公里,衢江区东迹大道以北、信安大道以南,衢州三中斜对面。项目所在企业用电量大,本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拟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形式消纳,所发电力以400V 电压接入企业配电房低压母线上。
2、招标范围
浙江华电衢州新农都二期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试验、调试等。(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4/18- SG-0101 |
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
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
8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与招标工程相同/相近的能力,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7.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必须真实有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不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
13.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
14.投标人具有5年以来至少具有2项5MW及以以上光伏电站的施工,安装,调试业绩及经验。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工程规模的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页),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5.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且合同执行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内容,将取消其本标段的投标资格;如发现证照、资质、业绩的刻意虚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一年内后续项目的投标资格。
16.最高投标限价310万元。有效评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5-08 13:19到 2018-05-14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