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5机组#3高压加热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5机组#3高压加热器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由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7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9/16-SB-0201 |
#5机组#3高压加热器改造 |
高压加热器改造 |
81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机组#3高压加热器改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原则上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辅机设备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必须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供应过3台及以上相同设备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方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A1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5年—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5-07 09:40到 2018-05-14 09: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