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性零星工程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性零星工程外包项目。
1.2招标范围:
百万厂区内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非生产区域内行政楼、生产楼、综合楼等非生产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详见招标规范书。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1.4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单位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单位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合同内履约中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2.1.4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备以下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电力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建材、电气设备、电线、电缆,机槭配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3投标单位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与该代理人的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
2.2.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报名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非生产性零星工程外包项目。
3.报名时间:
3.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单位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5.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