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工程施工
1.2招标范围
(1)拆除原四台离心式引风机、电机及相关辅助设备,拆除原两台增压风机、电机及相关辅助设备。
(2)拆除除尘器出口膨胀节至脱硫吸收塔入口膨胀节间的混凝土烟道及部分钢烟道,并对需利旧部分烟道支架进行改造。
(3)对原引风机及电机基础进行改造,拆除原增压风机及电机基础。
(4)新建一间引风机变频器室。
(5)安装四台离心式引风机、电机、变频器及相关辅助设备。
(6)制作安装除尘器出口膨胀节至脱硫吸收塔入口膨胀节间的部分新烟道及相应的保温和外护板。
(7)上述过程中涉及到的电气、热控设备材料的拆除、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台火电机组引风机和烟道安装业绩,且机组容量为200MW及以上,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扫描件,技术协议中必须明确机组容量、安装工程量等。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5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8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05月09日9:00起至2018年05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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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