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哈拉奇乡红旗小区电采暖常压热水锅炉房建设工程(EPC模式)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阿合奇县哈拉奇乡红旗小区电采暖常压热水锅炉房建设工程(EPC模式)已经由阿合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字【2018】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合奇县哈拉奇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18 万元,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拟采用 “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合奇县哈拉奇乡红旗小区电采暖常压热水锅炉房建设工程
2.2项目编码:AHQZBGC-2018035
2.3建设内容:新建锅炉房一个,新建锅炉房内设两台固体式蓄热常压热水锅炉、单台功率为:1578KW,作为采暖热源,总建筑面积361.19㎡,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结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
2.4建设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和范围: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专业 乙 级(电力行业专业)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中极)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个单位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有关法侓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专业 乙 级(电力行业专业)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4.2报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