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kt/aHCFC-142b项目(二期)(13kt/aHCFC-142b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巨化股份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25-18107132(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20kt/aHCFC-142b项目(二期)(13kt/aHCFC-142b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土建、安装及试车等项目总承包服务事项,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浙江衢州,巨化集团 界区内。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约8446.1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0%,现对该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EPC总承包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7300万元。
3、招标范围:
以总承包方式建设20kt/aHCFC-142b项目(二期13kt/aHCFC-142b)。主要建设内容包括:R142b装置(反应、脱酸及水碱洗、精馏)、公用工程装置(焚烧、控制、配电、焚烧控制楼等)以及室外工程等。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一次性开车成功。(执行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如遇标准更新则执行新标准)。
5、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料试车180天内,投料试车后30天内完成72小时性能考核。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2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GC1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3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具有同类项目的成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和政府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4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6.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并确保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到账。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 ,开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