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沁源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庙沟供热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沁水县沁源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庙沟供热站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已由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发[2017]1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除县财政解决部分外,其余自筹;该项目设备采购包括:燃气热水 锅炉及附属设备;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水县沁源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庙沟供热站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2.3交货地点:沁水县城
2.4设备采购数量及规格要求:两台7.0MW-1.0Mpa-95/70-Q真空相变锅炉(含燃烧机和配套阀组)及辅机设备
2.5设备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投资额:约24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投标货物具备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 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D1、D2级)制造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法人和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4.同类型设备 检验报告;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提供2017年度任意一月本年度投标人纳税凭证;8.提供 2017年任意一月投标人交纳的本年度社保凭证9.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包括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 凭证的复印件);10.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法人、项目负责人)。
报名及投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企业方能进入评标程序。
6.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