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00MW。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位于风场中部海域,升压站规模按400MW设计,以二回220kV海缆送至陆上开关站,并最终接入220kV河浦变电站。设计周期:投标人应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主机招标规范书、风机选型报告;中标后120天内完成风电场全部测量、地质勘测工作;主机定标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其他全部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完成。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风力发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海上风电场勘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已进入施工图阶段,需提供业主证明),且熟悉国家海上风电的政策及规划;
5.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一项海上风电场勘测设计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6.投标人五年内并无因设计原因而引发的基建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9日9:00起至2018年5月16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