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乌海能源公司掘进机专业化服务(招标编号:CSIEZB18040278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乌海能源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基本情况:神华乌海能源 现有生产矿井7座,根据2018-2020年掘进生产接续计划,2018年掘进进尺2.82万米,2019年进尺2.83万米,2020年进尺2.28万米,其中煤巷占84%,全部为综掘。全公司现可用掘进机25台,2018年计划维修各类掘进机10台,到2019年和2020年期间需要新增部分掘进机。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掘进效率、降低资金占有率,乌海能源公司决定采用维修、租赁并配以维护、配件储备、技术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模式,为所属煤矿提供完善的掘进机专业化服务。
专业化服务范围:
1、适应于乌海能源公司使用的主要掘进设备:EBZ-160(含)以下、EBZ-200 、EBZ-200H及以上等。
2、在专业化服务期限内根据乌海能源公司掘进巷道接续工程实际情况,每项掘进工程签订一份合同。乌海能源公司根据掘进巷道接续工程实际情况,可终止和续延专业化服务年限。
专业化服务的模式(需同时提供以下三种模式的专业化服务):
1、租赁+专业化服务模式:即设备由服务商提供并进行专业化服务;
2、大修+专业化服务模式:即设备招标方自有,服务商进行维修并提供专业化服务;
3、专业化服务模式:即设备招标方自有,服务商提供专业化服务。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投标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包含:矿用设备生产或检修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招标单位所需掘进机及零部件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和防爆合格证等;
3、投标人提供租赁的掘进机为原神华集团公司《2016年第一批物资供应商短名单》中供应商制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矿山掘进机维修业绩证明、矿山掘进机租赁业绩证明、矿山掘进机技术服务业绩证明(每种服务业绩各需提供不少于2份合同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
5、投标单位必须有本单位专业的维护人员及运营团队,并且提供本公司维护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5月16日(北京时间)期间通过(
招 标 人:神华乌海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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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