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发电集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隶属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二级单位。先后在沅水流域建成五强溪、凌津滩、洪江、碗米坡、三板溪、挂治、白市和托口 8座水电站,在湘江有近尾洲,资水有东坪、株溪口、马迹塘水电站,12座常规水电总装机容量464.468万千瓦。五凌电力积极探索流域梯级电站远程集控工作,2006年开始对沅水梯级电站实行统一调度管理,2010年3月成立发电集控中心,2014年五凌集控已实现控制电厂12个,受控机组54台,容量 466万千瓦。
发电集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于2010年,原系统基于模拟视频模式建设,接入12个水电厂视频监控信号,共计1150路模拟和数字视频信号。原系统开发单位已停止类似产品的开发及运维工作,系统软件版已无法更新,随着视频监控系统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今系统难以支持现有主流高清数字视频源设备全部功能,且部分型号设备出现兼容性问题无法接入。公司各水电厂自身的视频监控系统缺乏整体的规划和统一的建设标准,无法为五凌集控和各电厂生产管理提供更大的支持作用。
本项目拟对五凌电力发电集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方案设计、设备选型、供货、安装服务、软件功能开发调试、系统搭建、定制智能化生产辅助管理功能。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总的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安装及基本功能调试
设计并安装一整套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五凌电力所辖12个直管水电厂共计1150路视频监控的统一接入、管理和控制,可实时预览任意电厂任意一路视频图像、录像回放、用户权限管理等,实现对各个水电厂的远程视频监视;实现对视频图像拼接漫游、开窗显示等,并支持其他来源的视频信号的接入和显示;实现对视频的备份存储、追溯功能,确保重要事件相关录像不丢失,提高异常事件录像检索效率,同时为大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来源。系统自带视频运维管理功能,实现对接入到总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所有硬件设备的在线运维管理,视频质量统计与诊断,可根据用户需求导出设备状态统计报表(如设备在线率、录像正常)。
(2) 定制智能化生产辅助管理功能
通过系统集成、引用AI技术、模型化算法等新技术,搭建适用于电力生产行业的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视频价值分析、工单追踪、电子围栏、智能安监、计算机工控系统联动、设备巡检质量自动评价体系、远程监护及专家支持、应急指挥辅助调度、桌面操作监护、机房设备热成像等功能以期达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目的。投标方负责安装实现功能的相关设备,在发电集控中心机房进行小规模试点,并总结出易于推广的技术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
(3) 系统业务扩展规范化设计
编制五凌集控及直管水电厂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整体规划方案、直管水电厂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和接入技术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3 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按照以下节点进行控制:
2018年6月-2018年11月
详细计划见技术文件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如为外省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应设有服务机构。需提供湖南省长沙市服务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登记三年以上)。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不少于2项电力系统大型视频监控系统(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建设或改造项目实施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15年~2017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5年以上同行业管理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5年同行业工作经验,并至少有2个及以上大型同类项目(100万以上)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 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4.3.1购买招标文件
在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4.3.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4.4 获取招标文件
4.4.1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4.4.2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4日下午15点。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国家电投采购管理系统中上传(通过登录),在截止时间后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8年6月4日下午15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3届时招标人将同时组织各投标人参加网上开标,请各代表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网上开标地址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采购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具体操作事项见招标文件),鼓励投标人远程参加网上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