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电机组塔筒及机舱清洗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电机组塔筒及机舱清洗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机组塔筒及机舱清洗项目。
2.2建设地点:桥湾第四风电场(201.5MW)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桥湾镇,干河口第二风电场(199.5MW)位于瓜州县城西北方约40公里,桥湾第四风电场安装126台风电机组,其中:安装101台华锐SL1500/77型1.5MW风电机组和25台海装H93-2.0型2MW风电机组,干河口第二风电场安装133台东汽FD77B/1500型1.5MW风电机组。
2.3招标范围: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机组塔筒及机舱清洗56台(70m塔筒20台、80m塔筒36台)。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塔筒及机舱清洗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首页、工程量清单和签字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塔筒清洗项目的管理经验,拟派的清洗人员具有塔筒清洗项目的清洗经验,需在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拟派的清洗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高处作业资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5月11日09时起至2018年05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