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双峰紫云山风电场位于双峰县沙塘、井字、荷叶三乡镇交界处,距双峰县城区公路里程约26.6km,场址区域海拔高度集中在500m~800m之间。场区附近有G60沪昆高速、S61岳临高速、国道G320、省道S210及省道S314,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工程总装机容量为50MW。风电场内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永丰220KV变。项目计划于2018年7月首投。
2.2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提供调度及通信设备、线路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关口计量装置、OMS、风功率(AGC和AVC)控制系统等设备,包括上述设备(包括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交货;参加现场开箱检查;提供安装指导、调试;参与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负责性能试验、产品技术文件编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现场服务,负责与湖南省电网公司及其下属调度机构协调上述所有设备、系统的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
供货时间:2018年6月20日(以书面签订时间为准);
供货地点:湖南省双峰紫云山风电场工程110kV升压站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技术资质: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3年以上系统调度自动化设备和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经验,并具有质检部门的质量认可文件,ISO-9001,ISO-9002,质量认证书。提供给本工程的各类通信设备必须是经过现场验证过的,并至少有在电力系统有三年以上的满意运行的客户证明文件。
3.2.2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供货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3个及以上风电场(或类似项目)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该设备的应用情况,其中包括投入实际运行的电力系统单位的名称、地址、传真及电话号码,所供设备的详细类型、测试报告、验收数据也应同时给出,招标人保留证实所供设备性能的权力,如有必要可到现场调查。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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