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闵行燃机闭式循环冷却水泵、循环水排污处理及浓水膜浓缩设备、锅炉补给水处理设备、机械蒸汽压缩强制循环结晶系统、水汽取样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8-QD-SHDL-0000-1-0011-1/1 |
离相封闭母线 |
1 |
本期建设1台F级(单轴)和1台H级(双轴)燃机机组。机组容量分别为475MW和500MW(燃机发电机)+265MW(汽轮发电机)。 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自冷,带空气循环干燥装置。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
闵行发电厂 |
2018年11月15日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计划于2019年12月底投入商业运行。H级设备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 |
1000 |
2 |
2018-QD-SHDL-0000-1-0011-1/2 |
6KV共箱封闭母线 |
1 |
本期建设1台F级(单轴)和1台H级(双轴)燃机机组。机组容量分别为475MW和500MW(燃机发电机)+265MW(汽轮发电机)。三台发电机均以发变组方式接入220kV系统。共箱封闭母线、铝导体,铝合金封闭外壳、自然冷却。 额定电压:10kV,工作电压:6.3kV,最高电压:12kV,额定电流:3000A,额定频率:50Hz,相数:3相。 |
闵行发电厂 |
2018年11月15日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计划于2019年12月底投入商业运行。H级设备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 |
1000 |
3 |
2018-QD-SHDL-0000-1-0011-1/3 |
循环水系统阀门及伸缩节 |
4 |
本工程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再循环供水系统,中央循环水泵房中共设置4台循环水泵,本期工程配置液控蝶阀4只及松套传力接头4只(1台F级燃机配2只,1台H级燃机2只)以及配套连接法兰(螺栓螺母等法兰紧固件、法兰密封件)共8片(1台F级燃机配4片,1台H级燃机4片)。均需满足室外露天布置要求。 |
闵行发电厂 |
2018年9月交货 |
1000 |
4 |
2018-QD-SHDL-0000-1-0011-1/4 |
柴油发电机 |
2 |
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和控制装置安装在户外集装箱内,安装位置在主厂房A排外。发动机:固定型,封闭冷却,高转速,废气涡轮增压型柴油机(欧美品牌,原装进口)。发电机: 三相同步发电机(欧美品牌,中外合资)。容量:9F燃机机组:800kW(Pe)(主用); 9H燃机机组:1000kW(Pe)(主用)。 |
闵行发电厂 |
2018年11月15日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计划于2019年12月底投入商业运行。H级设备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 |
1000 |
5 |
2018-QD-SHDL-0000-1-0011-1/5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4 |
本期工程全厂配置四台螺杆式空压机,供仪表控制用气及检修压缩空气,两台正常运行,一台运行备用,一台检修备用。空压机出口配用三套空气压缩机净化及干燥装置,正常运行时,两台运行,一台备用。每台容积流量不小于15 Nm3/min,进气压力0.1 MPa(a),排气压力0.8 MPa(a)。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4个月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6 |
2018-QD-SHDL-0000-1-0011-1/6 |
雨水泵 |
4 |
厂区雨水泵:立式井筒潜水排污泵,共4台(2大2小)。小泵1800m3/h(0.5m3/s),大泵3600m3/h(1m3/s),设计扬程16m。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4个月雨水泵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7 |
2018-QD-SHDL-0000-1-0011-1/7 |
轴封电加热器 |
1 |
本期工程F级机组和H级机组分别设一台轴封电加热器,本期工程共两台。加热介质:过热/饱和蒸汽,出口介质:过热蒸汽,进口蒸汽温度:>140℃,出口蒸汽温度:280~320℃,蒸汽压力:0.3~0.8MPa(a),最大工作压力: 1.0MPa ,系统设计压力按1.6 MPa(g)考虑,流量(最大):3.0t/h。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6个月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合同生效后第7个月H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8 |
2018-QD-SHDL-0000-1-0011-1/8 |
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 |
4 |
本期工程F级机组和H级机组共设置4台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型式:卧式、单流程、管壳式热交换器,F级机组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设计流量1400 t/h,H级机组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设计流量1800 t/h。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4个月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合同生效后第5个月H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9 |
2018-QD-SHDL-0000-1-0011-1/9 |
闭式循环冷却水泵 |
4 |
本期工程F级机组和H级机组共设置4台闭式循环冷却水泵。F级机组闭式循环冷却水泵:水泵最大流量1400t/h,扬程45m, H级机组闭式循环冷却水泵:水泵最大流量1800t/h,扬程50m。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5个月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合同生效后第6个月H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10 |
2018-QD-SHDL-0000-1-0011-1/10 |
循环水排污处理及浓水膜浓缩设备 |
1 |
本期工程考虑全厂废水浓水,由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水量大,依据水量平衡及盐平衡,本工程机组正常运行时将经过石灰软化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作为除盐水制备系统的水源,同时黄浦江水作为除盐水制备水系统的备用水源,以备机组启动时用。设计工况下,除盐水系统需经石灰处理的循环排污水量约72~142 m3/h,工业水池补水需经石灰处理的循环排污水量约20 m3/h,经核算,为了维持合适的循环水水化学工况,循环水石灰旁流处理系统的设计出力约需300~400 m3/h,维持循环水浓缩倍率在5~6.7。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5个月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11 |
2018-QD-SHDL-0000-1-0011-1/11 |
锅炉补给水处理设备 |
1 |
本工程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水源为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浓缩倍率按6.8设计),同时以黄浦江水作为备用水源,以备机组启动时用。本工程除盐水系统由超滤(UF)、两级反渗透 (RO)、电除盐(EDI)等系统组成,系统在15℃工况下设计出力如下:超滤系统净出力为2×70m3/h;一级反渗透系统出力为2×67 m3/h;二级反渗透系统出力为2×56 m3/h;电除盐(EDI)出力为2×50 m3/h。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5个月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12 |
2018-QD-SHDL-0000-1-0011-1/12 |
机械蒸汽压缩强制循环结晶系统 |
1 |
本工程设全厂废水零排放系统,循环冷却塔排污水等经过石灰软化预处理系统及膜浓缩系统后,最后浓水反渗透装置浓水进入蒸发结晶系统,设计工况下,本工程机械蒸汽压缩强制循环结晶系统的处理的浓水量为3.4~6t/h,系统设计最大出力为6t/h。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6个月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13 |
2018-QD-SHDL-0000-1-0011-1/13 |
水汽取样系统 |
2 |
本期建设1台F级(单轴)和1台H级(双轴)燃机机组。机组容量分别为475MW和500MW(燃机发电机)+265MW(汽轮发电机)。每机一套,水汽集中取样装置主要用于连续监测水汽品质,并能准确、及时地提供水汽品质和相关参数数据,对监测对象的异常工况进行报警,为准确、有效的控制热力系统的水质工况提供必要条件;同时,水汽取样装置将向招标人DCS提供信号,信号用于水汽品质的监测、报警,以及化学加药系统连续自动加药控制与联锁等。 |
闵行发电厂 |
合同生效后第7个月F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合同生效后第8个月H级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离相封闭母线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离相封闭母线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两(2)个F级(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工程项目或两个(2)个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至少2套离相封闭母线供货业绩,已投产的离相封闭母线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2 |
6KV共箱封闭母线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6kV共箱封闭母线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两(2)个F级(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工程项目或两个(2)个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至少2套6kV共箱封闭母线供货业绩,已投产的6kV共箱封闭母线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3 |
循环水系统阀门及伸缩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循环水系统阀门及伸缩节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质量监督单位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蝶阀B2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12.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3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项目或2个F级燃机项目大口径(DN1400及以上)阀门产品和伸缩节(DN1400及以上)供货业绩,已投产的循环水系统阀门及伸缩节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4 |
柴油发电机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柴油发电机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两(2)个及以上容量不小于8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成套的电力行业供货业绩,已投产的柴油发电机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5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空气压缩机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两(2)个F级(400MW级)燃机工程项目或两个(2)个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至少4台以上的15Nm3/min及以上容量螺杆式空压机的供货业绩,已投产的空气压缩机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6 |
雨水泵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雨水泵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具有两(2)个及以上项目的2台流量为3600m3/h及以上立式井筒式潜水排污泵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有至少2年及以上可靠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7 |
轴封电加热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轴封电加热器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F级燃机工程项目或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至少2台轴封电加热器的供货业绩,已投产的轴封电加热器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8 |
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两(2)个F级(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工程项目或两个(2)个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至少4台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和电动滤水器的供货业绩,已投产的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9 |
闭式循环冷却水泵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闭式循环冷却水泵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两(2)个F级(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工程项目或两个(2)个6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工程项目闭式循环冷却水泵设备供货业绩,已投产的闭式循环冷却水泵设备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10 |
循环水排污处理及浓水膜浓缩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设备成套与供应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循环水排污处理及浓水膜浓缩设备的工程设计和设备成套的经验、石灰软化处理系统及浓水膜浓缩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12.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电力行业近5年内至少2套软化除硬处理和1套反渗透膜浓缩不小于20t/h成功投产业绩,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11 |
锅炉补给水处理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锅炉补给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成套集成经验和供货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电力行业近5年内至少2套全膜法除盐制水系统供货业绩,并有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12 |
机械蒸汽压缩强制循环结晶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设备成套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机械蒸汽压缩强制循环结晶系统或类似系统的设计和设备成套供货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1套机械蒸汽压缩强制循环结晶系统或类似系统的供货业绩,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13 |
水汽取样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的水汽取样系统的设计和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600MW及以上参数机组配套的水汽取样系统成功投产业绩,已投产的水汽取样系统设备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