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工程,招标人为: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536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塔筒、塔筒全部内部附件和伴随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工程建设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境内。本次招标设备为: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3台EN-121/2.2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寒冷型)、塔筒全部内部附件和伴随服务。
基础环、基础环下法兰及其底部支撑结构由投标人提供,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的连接法兰、基础环下法兰由投标人负责焊接组装。
塔筒内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爬梯装置、平台、舱盖、支撑、电缆夹块(电缆托架)、防盗传感器、紧固件以及连接螺栓(机舱与塔架间的联结螺栓、塔架间的联结螺栓除外)、塔架电气部件及照明系统(接线盒、电气设备插座、照明灯具(甲板照明和紧急照明)、外部照明、照明电缆)等、电动葫芦支架及电缆、带压线端子(法兰之间)的接地电缆、阶梯(塔筒外)、主入口门锁芯、门锁、门把手以及钥匙(投标人应选择统一型号锁。同时提供相同的钥匙或万能钥匙)等塔内部件的制作、装配、防腐及其相关的服务。助爬器由风机厂家提供,塔筒上喷字由招标人确定。
要求塔筒厂额外多提供两套安装用安全绳。
塔筒制作技术规范见相应招标图纸和资料。
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交货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运行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企业且为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风机提供过合格塔筒或经过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质量认可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 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工程,招标人为:灵丘建投衡冠风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536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塔筒、塔筒全部内部附件和伴随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灵丘凤凰山49.5MW风电场工程建设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境内。本次招标设备为: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3台EN-121/2.2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寒冷型)、塔筒全部内部附件和伴随服务。
基础环、基础环下法兰及其底部支撑结构由投标人提供,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环之间的连接法兰、基础环下法兰由投标人负责焊接组装。
塔筒内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爬梯装置、平台、舱盖、支撑、电缆夹块(电缆托架)、防盗传感器、紧固件以及连接螺栓(机舱与塔架间的联结螺栓、塔架间的联结螺栓除外)、塔架电气部件及照明系统(接线盒、电气设备插座、照明灯具(甲板照明和紧急照明)、外部照明、照明电缆)等、电动葫芦支架及电缆、带压线端子(法兰之间)的接地电缆、阶梯(塔筒外)、主入口门锁芯、门锁、门把手以及钥匙(投标人应选择统一型号锁。同时提供相同的钥匙或万能钥匙)等塔内部件的制作、装配、防腐及其相关的服务。助爬器由风机厂家提供,塔筒上喷字由招标人确定。
要求塔筒厂额外多提供两套安装用安全绳。
塔筒制作技术规范见相应招标图纸和资料。
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交货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运行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企业且为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风机提供过合格塔筒或经过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质量认可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 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